第8页:庞娥(新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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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娥(因是庞子夏之妻,故又称“庞娥”、“庞娥亲”),东汉酒泉郡禄福县(即肃州)人。丈夫庞子夏,表氏县(今高台县)人。庞子夏去世后,赵娥在禄福县抚养其子庞淯。她的父亲被李寿杀死。灵帝光和二年(公元179年)二月上旬的一天早晨,赵娥在都亭前与李寿相遇,她奋力挥刀杀死了李寿,随后到了都亭尊长的面前认罪伏法。后来,凉州刺史周洪、酒泉太守刘班等人共同上表朝廷,禀奏赵娥的烈义行为,刻石立碑显其赵家门户。黄门侍郎还著书追述赵娥的事迹,为其作传。西晋政治家傅玄为其作《秦女休行》诗,加以赞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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