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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惑小说系列之『酒鬼·玫瑰·戒指』

发布时间: [2005-2-23]  游民星空 http://www.gamersky.com
酒鬼·玫瑰·戒指
  
  序幕:自从部落和联盟并肩作战,共同抵抗燃烧军团的入侵。已经过去了四年,经管成功的挽救了艾泽拉斯大陆,但部落和联盟之间脆弱的协议,却早已荡然无存。如今,震天的战鼓再一次响起........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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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篇:玫瑰骑士团
  玫瑰骑士团的团长哈瑞似乎见到别人的时候总要冷笑,即使到了现在的地步他也没有停止他的笑容。
  很多人说哈瑞是玫瑰骑士团的精英,即使一个力达千钧的牛头人站在他的面前,他只要笑一笑顺便动动自己的小指头,那么那个牛头人就会粉身碎骨。
  也有人说哈瑞富可敌国,身边一切都是宝贝 ,尤其是哈瑞小指头上的寒玉戒指,是哈瑞在当年杀死一个放逐者将军的战利品,是无价之宝。自然也体现了哈瑞身份的特殊与荣耀。
  也有人夸哈瑞的英俊潇洒,即使在帅哥云集的骑士团也不多见,更有说亲眼见过他身边美女如云,左抱右拥极为潇洒。
  
  可是哈瑞现在虽然还在笑,却再也不能去和美女约会,也不能用小指头去杀人,更不能在他擅长杀人的小指头上戴自己钟爱的戒指了。
  原因有三点:第一,哈瑞先生的小指头被人切了下来,所以他不能再动小指头去杀人了。第二,哈瑞先生的小指头既然被切了下来,那么戒指好像也从小指头上消失了,那么他好像也不能再戴着它去炫耀了。第三,哈瑞先生除了小指头被人切了下来,好像身体的其他部分也被切掉了,所以他也不能去和美女约会了。
  不过在场的人还是深切的感受到了他那令人深刻的冷笑,因为桌子上摆着哈瑞的头和他的小指头。
  哈瑞的副手金格骑士就坐在桌子的旁边,看着哈瑞。
  他觉得哈瑞今天的脸色比以前是要帅了,看来凡事都有道理,就像哈瑞先生。
  他认为哈瑞今天格外的帅是因为哈瑞今天不能说话了,看来一个人如果是不能说话了,那么是要帅气一些。
  
  “你知道吗?哈瑞!”金格捧起哈瑞的头,“你总于愿意把位子让给我了,看来你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。”可怜的哈瑞先生在金格的手里一动也不能动,而且他也不能训斥这个对他不礼貌的人了。
  “哈瑞,我总该谢谢你,要是你不死,这团长的位子也不会是我来当。”金格帯着和哈瑞同样的冷笑,只是这冷笑在他的脸上更多的是讽刺。“其实我早就想杀你了,可你偏偏嫌命长,竟然在我动手之前就有人杀了你。不过我倒一定要找出能杀的了你的人,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。”
  金格抚摸着小指头上的戒指,自言自语着:“我杀不了你,至少砍了你的指头。看来这戒指我帯起来还是要比你好看的多。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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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好了,说说你们都看到了什么吧。”金格对着地上跪着的三个地精说。他们是亲兄弟,一起出来做生意的。
  “大人,”第一个地精说,“哈瑞先生死了。”
  “我知道哈瑞死了,这个谁都知道,说你看到有人杀死哈瑞先生了吗?”金格道。
  第二个地精抬起头:“大人,哈瑞先生死了就没有人买我们的东西了吗?”
  “是啊,看来我们要和您签协议了。”第三个地精说着,眨巴眨巴狡猾的眼睛。
  “这和我问你们的有关吗?”金格道。
  “如果您同意接手哈瑞先生的生意,一切自然明了。”
  地精果然是天生的商人,一切赚钱的机会都不放过。
  “好吧,我同意。”金格也无可奈何。
  “金格先生英名。”第一个地精说,“我们看了您的悬赏,一切知道有关哈瑞先生遭受袭击的细节以及线索的人都要重赏1000个联盟金币,所以我们就来了。”
  “哦,是这样的。”
  “但我们不知道哈瑞先生的死因。”第二个地精说。
  “什么?你们敢戏弄我?”金格把手放在剑柄上。
  “金格先生不要生气,我们兄弟三人自然不是白来的,”第三个地精道:“因为我们知道看见了杀死哈瑞先生的目击者。”
  “哦?”
  “是个酒鬼!”
  “酒鬼?”
  “酒鬼!”
  “快把他叫来”
  “好像他来不了。”
  “为什么?”
  “酒鬼最需要的是酒。只有酒才能驱使他。同样要我们做事一样要看到钱,没有我们,金格先生也无法给酒鬼酒喝了。”
  “不是给你们1000个金币了吗?看看你背后的口袋,那里不是吗?”
  “还不够。”
  金格明白了,这个世界上最聪明也最会捉别人把柄的族群就是地精了。
  “加500个金币!”
  “还不够。”
  “1000个。”
  三个地精露出了笑容,那笑容无比的灿烂可爱,嘴角快碰到耳朵了。
  “请金格先生准备酒吧。”
  
  
  
  
  
  
  
  中篇:酒鬼何路斯
  卫兵帯进来一个烂醉如泥的中年男人,此人身材中等,秃顶无法,穿着简陋。如果不是他的靴子比较高级并且擦的干干净净,那么见过他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个乞丐。
  金格打量着他,卫兵刚刚告诉他那三个地精已经跑了,此时有种被耍了的感觉,那三个地精骗了钱随便找个人就脚底抹油。
  “你的靴子不错,不会是偷来的吧。”金格藐视的说。
  那酒鬼坐着抬了抬头,眯着眼睛:“不是说有酒喝嘛?酒在哪里?”
  “把酒拿来。”金格吩咐卫兵递了酒来在手里。
  “酒!酒!快给我。”
  “给你!都给你!”金格手一举,一瓶酒全都浇向酒鬼的头。那酒鬼不以为侮反而扬头来接,说也怪,一滴未洒全部喝光。
  金格大惊,退了几步,道:“你是何人?”
  酒鬼喝了酒果然就有精神,找了椅子坐了下来。眼睛里也冒了光,似笑非笑的看着金格。
  “你是金格。”
  “是我。”
  “你原来是哈瑞的副手,但最近哈瑞死了,你现在是玫瑰骑士团的团长了。”
  “哼哼,这个大家都知道,看来你也知道。”金格盯着酒鬼。
  酒鬼打了个哈哈,道:“我知道一些你关心的事,更知道一些关于宝贝的事。”
  “哦?”金格心中疑惑。但又一想今天的地精,看来这个家伙也是来骗钱的。随即讽刺道:“你说的宝贝就是你的靴子吧,看来真不错。”
  酒鬼不以为忤,继续说道:“我这靴子的确是宝物,只不过是留着换酒喝的。”
  “哦?哈哈哈。”金格大笑起来,“那么说你还懂宝物?哈哈哈你笑死我了。”
  “哦,比如你手上的戒指........”
  大笑嘎然而止,空气凝结了,沉默了几秒钟。金格道:“你认得这宝?”
  酒鬼看着他,现在的酒鬼已无刚刚的模样,现在像变了个人一样。
  “是啊,很多年了......”他呆望了下天花板,“你有兴趣听听关于这戒指的来历嘛?”
  金格心中惊讶,看来这酒鬼果然不是一般人。
  “金格先生今年该有二十五六了吧,我也有年轻的时候。那个时候,也曾有过光辉的梦想,我也想过要当一个骑士。骑着马,和那些不死的亡灵战斗。拿着锤,和可怕的牛头人比武。我游历过艾泽拉斯的每个角落,见过各样奇怪的人,遇到过各种奇怪的事。
  直到有一天,我认识了一个叫杰克的人。
  那时他也和我一样二十多岁,是西方魔法师协会的成员。他热爱魔法,他时常会用魔法搞出一些令我惊讶的东西,比如跳跃的小水元素,无影无踪的风元素之类的东西。渴了他会变出水来一起喝,饿了他会变出面包来一起吃。总之我们的生活是愉快的。
  我们互赠礼物,并结下了很深的友谊。
  他热爱魔法,并且希望能用魔法做强大的事。显然,这是违背了联盟魔法协会的纲领的,即第八十七条,不得研究及使用非联盟规定的常识性魔法。
  终于有一天,魔法师协会开除了他。
  此后我们又陷入了游历的生活。
  他时常会对我说:小何,每个人都有信仰是么?
  我说是。
  他又说:我时常感觉到我的信仰之神在召唤着我,他说他需要我。小何,你的信仰是什么呢?
  我说:谦卑、荣誉、牺牲、英勇、怜悯、精神、诚实、公正这骑士的八大美德就是我的信仰。
  杰克羡慕的看着我:你至少很明确你的信仰,可对于我来说,我很迷惘,好像冥冥中有个人在看着我,需要我一样,可我就不知道是为什么。小何你看那天上的鹰,它能飞往任何地方,他可以飞过艾泽拉丝,飞过洛丹伦,可以飞过卡利多姆,当他飞过生命之树的时候它知道自己是自由的,它的信仰就在蓝天。
  我说杰克你不要想太多了,我相信你。
  在一个夜晚,我的朋友杰克走了。之后的四年,没人见到过他。
  但,我相信,杰克会回来找我的,我们是最好的朋友。”
  “哦?看来你也有如此温馨的友情啊。”金格说,其实他的心里只是想知道戒指的来历。
  “看你等不及了吧,呵呵,小伙子。那么我就讲讲这个戒指吧。”
  酒鬼走到金格面前,贴的很近,金格感到不自在。
  酒鬼的嘴里喷着酒气,向金格笑笑。
  “金格先生,说了这么多。还没向你介绍下我自己呢。”
  “哦?是么?好啊,说说你叫什么。”
  “您真的想知道嘛?我这样的低贱人的名字您是不是会在意呢?”
  “啊,没关系,我倒很想知道你的名字呢。”遇到酒鬼,为了知道戒指的来历,金格的口气也温柔了许多。
  “把手伸出来。”
  金格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伸手,但还是听话了,酒鬼在他的手上写着字。
  写到最后的字的时候,金格的脸色变了。
  白色。
  白色是他此时脸上的颜色。
  在脸色变白的一瞬间,他的剑已经拔出来并指向酒鬼的喉咙。
  他深信自己的剑足够快,足够准。因为在玫瑰团里,还没有什么人比他的剑更快更准,连哈瑞都不行。
  这一剑他练了很久,十年来他就练这一招,每天6个小时,从不间断。
  这是保命的一剑,也是对付哈瑞的唯一的一剑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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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可是,他的剑落空了,以至于他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,连艾泽拉斯荆棘谷的蚊子都躲不过的一剑,竟然落空了。酒鬼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了。剑客的反应能力就是快,他反手又是一剑刺向背后。他确信自己一击即中,这一剑无论是从力道上还是准头上都丝毫不逊色于刚刚的一击。
  无声无息的又落空了,金格的汗顺着脸淌了下来。
  忽然,空气产生了奇妙的变化,空气中酒鬼突然出现,手中一把冒着寒光的匕首,他没有刺金格,而是用匕首狠狠的凿击在金格的后脑。金格顿时眼冒金星,昏倒在地。
  酒鬼摇了摇头,道:“速度够了,准头也够了,但对付菲迪亚盗贼团二号人物的我何路斯,仍然不够....”
  
  
  
  
  
  
  
  下篇:骑士八大美德
  
  “金格,起来回答问题!”
  “好的史密斯先生!谦卑、荣誉、牺牲、英勇、怜悯、精神、诚实、公正这就是骑士的八大美德。”
  史密斯先生抚摸着金格的头,说:“金格,你是聪明的孩子,我也知道你的梦想是做个骑士。但你要记住,如果你有一天做了骑士,无论在什么时候,都要记住这八大美德。”
  “恩,我会记住的。”金格愉快的打答应着,史密斯先生不断的抚摸着他的头。
  忽然,史密斯先生的样子越来越恐怖,他的眼里在冒着鲜血,他被瘟疫侵袭了,金格手中多了一把剑,金格毫不犹豫的砍下了史密斯先生的头。史密斯先生头被砍下来却仍然盯着金格,使金格心里直发毛,自己的头上也越来越痛了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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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阵凉意侵袭,金格睁开了眼睛。
  “快来看看这个伟大的骑士团长,怎么落魄到这个地步了?”地精一号哈哈笑着说。
  “哦?在哪里在哪里?”地精二号装做看不到。
  “难道这个落汤鸡就是号称艾泽拉斯第一骑士团的金格团长?不像啊,他长的好像北卡利姆多的大猩猩。”
  “哈哈哈。”又是一片哄笑声。
  “你们,”金格发现自己被反绑着,一动也不能动。
  “你们什么啊?”地精一号学着他的声音,逗的地精二号和三号哈哈乐。
  “你们这些卑鄙无耻的小人,你们竟然绑架高尚圣洁的骑士。你们这些低贱的人。你们,你们。”
  “哦?哈哈。”地精们又是一片哄笑。金格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。
  啪,一声脆响在金格的脸上响起。
  “靠,这个伪君子的脸皮还真厚。”地精三号揉着手。
  “你们高尚?”地精一号问。
  “你们圣洁?”地精二号问。
  “你们、你们...”三号不知道问什么了,索性就把一号二号来个总结,“你们高尚圣洁??”
  “你知道何露斯嘛?”一号问。
  “何露斯?”金格脑中一转,他想起了酒鬼。“难道那个酒鬼就是传说中的菲迪亚盗贼团二把手何露斯?仅次于菲迪亚一号拉拉登登。他的身手真的很可怕。但最可怕的不是他的身手,而是他曾经做过的事。据说此人杀过三百二十八个成名好手,大名鼎鼎的森金曾经有意招募过他,但被他拒绝了,理由是不会帮着外族人杀自己的同胞。而好像此人就没杀过人类之外的族群,而且他杀的都是位高权重的人。”
  “不错!”
  听到这两个字,金格全身又软了。
  
  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  此人正是何露斯,何露斯的出现吓坏了金格。
  只见何露斯向地精三兄弟行了跪礼。(WOW中下级向上级的礼仪。)
  “你为什么向他们行礼?你是杀手何露斯,堂堂的何露斯竟然向别人行礼?”金格惊讶道。
  啪!又是一个耳光!又是地精三号,打完了又揉揉手。
  “哼哼。金格,你真是有眼不识泰山,这三位就是菲迪亚一号人物拉拉登登啊。没看出来吧。”何露斯说。
  “小样不知道吧,我就是拉登。”地精三号说,“大哥叫拉拉,二哥叫登登,我叫拉登,我们就是菲迪亚一号拉拉登登。”
  “现在你总该明白了吧,拉拉登登是三个人,而不是一个人。”何露斯嘲笑着金格。
  
  金格双眼一闭,“要杀的快杀,我们高尚的骑士是不怕死的。”
  啪!又是三声脆响。
  写到这里,各位看官不明白了,明明是一声,怎么是三声啊?原来三人同时发力,力道同时发出就和一个人无异。要达到如此境界则只有拉拉登登、森金、萨尔这些一等一的高手,连何露斯都没有这样的水平。
  金格也是练武的人,这点怎么会不明白,原来三人是绝世高手,真是眼睛长到天灵盖了高是高就是看不到人。
  何露斯微微一笑:“你说我杀过三百二十八个成名高手,现在你应该说是三百二十九个了。”
  金格心里咯噔一下,原来杀哈瑞的就是何露斯,本来心就凉了半截,现在已经凉到底了。
  “还记得我给你讲的故事嘛?我说我的理想是当个圣骑士,我当了骑士,离圣骑只差一步的时候,我遇到了一件事。”
  
  
  
  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  “那天我们的骑士团出发去执行一个消灭放逐者的任务,在行军到爱泽拉斯和洛丹伦交界处的时候和他们相遇了。由于敌人兵力远远大于我军,我们受到了重创,圣骑士用神圣的力量去粉碎那些生物,直到战争形势开始转变,一股强大的魔法降临,不断的蚕食我们的战士们,骑士一个一个的倒下,那些圣骑眼看打不过,连地上能救的兄弟都不救全部逃之夭夭了。就剩下我和几个骑士在奋战,朋友们一个一个的倒下去,我亲眼看着往日荣辱与共的弟兄们死在我的面前并且尸变。那些号称拥有美德的圣骑哪里去了?他们都跑了!
  那魔法的力量袭来,我看清了那个敌人的法师,竟然是杰克,杰克被瘟疫体控制着,全身流出了脓水,那就是他的信仰嘛?他被诱惑了嘛?
  他在我面前哭着,那个邪恶的控制他的生物把触手扎进他的后脑。
  我最亲爱的朋友,被邪恶的东西控制了。
  我向那邪恶的东西击去,却被无情的弹了回来。
  杰克痛苦的说:小何,没用的他太强大了,我在极力的控制他,我快支持不住了。
  我哭了,做为一个大老爷们儿除了在妈妈面前哭过也就这次了。
  我说小何你忘了嘛?你说我们都有信仰,我不信那狗屁的骑士美德了,我只相信我们的友谊,那个邪恶的东西不是你的信仰,你忘了嘛?你说你要翱翔在爱泽拉斯的天空上,你说你是鹰,自由才是你真正的信仰,只要你相信你的信仰,没有办不到的事,我才知道我一直信仰的是我们的友谊,兄弟的情谊。让我们合力杀死他吧。
  我向那邪恶的东西挥剑,杰克用他的魔法反制他。
  一剑刺入之后,那东西爆发出奇异的光芒。
  就像战歌的英雄格罗姆那样,为了荣誉失去生命也值得。
  一切灰飞湮灭,杰克倒在我的身边,我的好兄弟,他受到了什么样的折磨啊,血从他的身体的各个部位流出,蛆虫在他的伤口里游泳。
  那些不死生物随着主脑的灭亡也消失了。
  我和杰克躺在地上哈哈大笑,我们都知道我们活不了多久了,我们笑着谈往日的愉快,谈谈我们的妈妈,谈谈各自的心上人,就仿佛回到了从前。”
  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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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哦?你说的事件我好像听说过,是乱石谷会战,由哈瑞团长带领的,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呢。不过听说哈瑞英勇的杀死了寄生魔头,还得到了这个。”金格边说边举起了手,可是戒指已经不在手上了。他这时候才发现戒指已经戴在了何露斯的手上,他尴尬的一笑,“你喜欢就送给你吧。”
  “呵呵,”何露斯不理他继续说,“就在我和我兄弟的最后一刻,一个圣骑士出现了,我当时极为虚弱,和死了没什么区别。他高高举起了剑,向我的兄弟的头砍下去。”说到这里,何露斯的眼角亮了起来。
  “我只是隐隐约约看见他一只手提着头,另一只手上亮着光。我想哭,怕出声响,不敢哭。在他走后我爬着把兄弟的尸身丢进了谷底,我发誓一定要为兄弟报仇。但我已经没有力气,只有等死了,直到来了三个人...”
  “就是我们拉,”登登说。
  “我们很少救人。”拉拉说。
  “救就要救活的。”拉登说。
  “不救死的!!”三人同曰。
  拉登瞅着金格,道:“今天我们也不想杀你,需要你的配合了。”
  “1000金币。”
  啪!又是三声。(这回没人问了吧)
  “5000金币。”
  “还不够。”
  “10000金币”
  “还不够。”
  “50000金币。”
  “............酒鬼可以请你喝酒了。”
  
  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  “还记得我和你说过我和我兄弟交换礼物嘛?”何露斯说。
  “记得。”金格说。
  “那么你就知道我为什么杀哈瑞而不杀你。而这个戒指的来历想必你也明白了吧。”
  “和先生,你放我出去,我一定写一本书,就叫 酒鬼·玫瑰·戒指。”
  “看不出来你还会写文章呢,我们盗贼看来,写字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,你还是回家耕田,娶个媳妇
  吧!”
  
  尾声:在爱泽拉斯声名原播的玫瑰骑士团一夜之间土崩瓦解,人们为这些高尚的骑士们感到惋惜。年轻一代仍然以玫瑰骑士团为梦想,向着骑士的信仰进发。
  而另一边,菲迪亚的一号头目拉拉登登仍然是人们唾骂的对象,特别是那些爱唠叨的地精仍然在骂着菲迪亚。比如这里就有三个人在不停的骂。第一个人说:“拉拉登登这个人是坏蛋!”第二个人说:“超级大坏蛋。”第三个人说:“那得多么超级才能这么超级的坏啊,幸好我不叫拉拉登登,我妈妈给我起的名字好,叫拉登。”
  
  注:本文纯属娱乐性质而并非贬低,请喜爱某些职业的玩家见谅。
  全文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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