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从租车公司租劳斯莱斯、兰博基尼、法拉利等豪车后,转手卖给别人,赚了钱之后居然跑了。
近日,马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。
2021年11月,马某某通过网上的汽车租赁服务广告结识了某租车公司老板戚先生。由于长期在该公司租车,马某某给戚先生留下了“信誉不错”的印象。2022年3月,马某某以租赁的方式从该公司骗得1辆价值480万元的劳斯莱斯古斯特,以280余万元的价格先后抵押、转卖给某典当公司和吴先生。
同年7月,他又如法炮制,以同样的手法从该公司骗得1辆价值320余万元的兰博基尼,以15万元、220余万元的价格抵押、转卖。同年8月,马某某再以同样手法从租车公司骗得1辆价值280余万元的法拉利,以100万元的价格抵押,并实得60万元。
2022年9月,骗到钱的马某某出境逃至泰国,后因签证问题,去过一趟老挝后又返回泰国,几个月后,滞留在泰国。
2023年3月,马某某被押解回上海。虹口检察院审查认为,其行为已购成合同诈骗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