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群“蠢萌贱”的兔子 怎么就成了育碧的代言人?

迦南
2017-10-11 19:42:28 浏览:0 0

  对于育碧来说,当一群活蹦乱跳的兔子在“雷曼”外传作品中登场之后,不论是内部员工或外界人士,都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它们,以至于这群“疯兔”(Raving Rabbids)在日后逐步在雷曼的光辉之下异军突起,成为了戏路最广的代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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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群白色的生物已然是育碧的“海陆空”三栖艺人

疯兔先是入侵了雷曼的世界 然后就这么火了

  在“育碧=刺客信条”的认知时代来临之前,这家成立于1986年的游戏公司直到1995年才创造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脍炙人口的游戏角色——雷曼(Rayman),而“疯兔”的诞生,也与这部作品存在着不小的关联。

  “雷曼”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8年,当育碧的员工们还以法国布列塔尼的古堡为办公地点时,他们就非常想制作一款解谜&动作类游戏。于是,公司招募了一位叫做Michel Ancel的独立设计师,并希望他能够将自己的作品《Brain Blaster》移植到任天堂Game Boy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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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是育碧的老员工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喜欢雷曼,可能真的就是一个字“酷”

  也恰恰就是在这个过程之中,Michel Ancel在脑海中积累了一些新想法,由于种种原因,这些想法最终在公司搬到巴黎(顺带一提的是,他们之所以搬迁,主要是因为偏僻的古堡不利于商业往来,以及冬季的取暖费用实在太贵了……)之后被正式付诸实践。

  在巴黎,当Michel Ancel第一次将自己所创造的“雷曼”展示给同事的时候,大家都觉得这个怪异的人物透着一种无以名状的酷炫劲儿,再加上Michel专业的2D动画制作技术,使其在公司内部演示中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流畅感。得益于此,《雷曼》项目得以通过。上市后的表现也证明,它并没有辜负Michel的心血和管理层的期望——很快,《雷曼》便成了育碧早期的招牌横版动作游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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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疯兔”在游戏里的首次登场其实还挺恐怖的

  而最早的“疯兔”,便出现在这个系列中。它的标志是2006年《雷曼:疯狂兔子》上市,但实际上,在这款高调登陆全平台的作品中,“疯兔”扮演的实际是一群反派——用“雷曼之父”Michel自己的话来说:“疯兔从地底冒出,它们疯狂并且毫无理由地想要占领这个世界。”于是,一群乱哄哄的兔子,便以这样一种奇怪的方式,来到了诸多玩家的眼前。

  对此,有人也许会问,育碧为什么会选择了“兔子”,而不是诸多动物中的其他?

  对此,Michel曾在2006年的一次访谈中做出过回答,不过由于时间久远,以及采访全程使用法语,所以其传播程度很容易被外界忽略和遗忘:“因为现实中的兔子人畜无害,外形又小巧可爱,所以我们就忍不住想要挖掘出它的黑暗面。刚好这又是《雷曼》系列的第四部作品,有什么敌人能够比一群发了疯的兔子更有意思呢?”

游民星空“兔子”发起疯来,火鸡的工作都能抢

  虽然“疯兔”是设计师们的一时兴起的作品,但其Q版的造型和疯癫搞怪的言行却获得了玩家们的好评,而这一切归根结底,可能就是这种“蠢萌贱”的角色形象更加符合社会大众的审美情趣。

  优秀的商人总能够把握住消费者的口味,在《雷曼:疯狂兔子》获得成功之后,育碧顺理成章在隔年推出了续作,在这之后嘛……如下图所示,“疯兔”可以说是育碧最早“被年货”的游戏系列之一了,并且还在2009年正式取消“雷曼”的前缀,成为了货真价实的独立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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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疯兔”系列对于任天堂的支持有目共睹,或许是因为两者在“合家欢”理念上的一致性

  需要指出的是,育碧在推广“疯兔”的道路上绝非缺乏理智,由于它搞怪的风格非常适合休闲聚会,所以公司一直让该系列采用“小游戏合集”式的玩法,并且其中的大多数作品都选择将任天堂作为主舞台。不得不说,这种积累对于近日登陆NS的《马里奥+疯兔:王国之战》有着积极影响。

  宫本茂前段时间在接受外媒采访时,也明确表示出对“育碧十几年来大力支持”的感谢。站在业界的角度来看,这种长期合作所带来的互相理解和信任非常之宝贵,它直接促成了任天堂开放自己最宝贵的IP与他人合作,甚至乎育碧还成功说服了对方允许游戏中的马里奥“拿起枪”。要知道,宫本茂向来忌讳马叔叔与“枪支”元素有所关联,因为那样太暴力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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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作中关于“枪支”的元素,让育碧的设计师忐忑了很久,他们曾一度害怕无法得到任天堂的许可

  过往11年、16款作品、累计销量超1400万,“疯兔”从反派到主角的时间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如果2009年跻身独立品牌的疯兔意味着与雷曼平起平坐,那么如今的它则在“泛娱乐”方面走得更远。

雷曼演技有限 疯兔百无禁忌

  当然了,“疯兔”的广受欢迎并不意味着“雷曼系列”有什么问题,相反,它一直都可以被看做是育碧旗下“横版跳跃类”游戏的代表:从1995年至2017年,雷曼推出了大大小小不同版本的游戏40余款,2500余万套的累计销量也远远超越“疯兔”。

  只不过与“疯兔”不一样的地方在于雷曼早年所形成的“主角属性”,它很酷、很潇洒、身手很敏捷……这些元素毫无疑问塑造出了一个优质的系列担当,然而在“互联网段子&同人”文化盛行的当下,“疯兔”则具备了更广泛的适应性,能够随时随地结合流行文化热点,并且还可以“清新脱俗”地完成与育碧其他游戏产品的互动宣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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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自家游戏中客串登场早就是“疯兔”的日常工作之一

  这种“百无禁忌只为搞笑”的角色设计理念就如同历史上所有喜剧作品那样,用玩笑和嘲讽方式重新构筑其他事物,展现出其另外一面。心理学家通常会用“幽默效应”对此作出解释,不论是源于自己的幽默感或他人的玩笑,都能够在情绪上起到舒缓作用,让受众更容易接收传播过程中所夹带的信息。

  严格说起来,“疯兔”系列的销量在育碧旗下阵容中顶多也就算第三梯队,更无法与“刺客信条”“汤姆克兰西”等中流砥柱相比较,但如果你有关注育碧的官方社交账号和其他游戏,会发现“疯兔”出现的频率和方式几乎是位列第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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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新媒体营销的兴起,“疯兔”的Cosplay就没有停止过

  这背后的品牌传播理念不言自喻……如果你的公司设计出了一个能够“无阻碍”与其他产品串联的角色,那么不将它上升到“文化符号”层面的话未免过于可惜,而像育碧这样经验老道的公司显然比笔者更加懂得营销之术。

  至此,如果有人问“疯兔在育碧看来究竟意味着什么”,得到的回答应该就是:一个绝佳的网络营销素材——搞笑幽默、网红路数层出不穷的疯兔,代表了育碧想要融入玩家群体的美好愿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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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是育碧的游戏,就没有不能被“疯兔化”的

一封来自疯兔的履历:泛娱乐网红修炼秘籍

  够了,别听上面那位编辑废话,他压根没说到重点。

  什么搞笑幽默,什么百无禁忌,这年头想要成为真正的网红,关键就是一点!开开心心穿上老板给你的任何服装,然后摆出各种姿势和表情……甭管它是女装,还是异服!正所谓人靠衣装,佛靠金装,如果世界上绝大部分的营销都看重视觉传播,那我这百变的造型试问还有谁能企及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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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仅是自家产品,“疯兔”的适应性让它们可以自然而然地宣传任何东西

  从最早的自家游戏客串,到影视泛娱乐全能……只要我愿意,就没有凑不上的热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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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的话

  不同的玩家对于角色设定的标准不尽相同,也从没有一家厂商能够拍着胸脯做出所有人都喜欢的主角。但“疯兔”抓住了“幽默搞怪”的风格,将自己尽可能打造成一个圆润饱满并符合大众审美情趣的角色。

  这其中不仅是设计师的灵光一现,也体现了育碧对于长期文化品牌建设的思路——在疯狂与无厘头之中寻求亲民化——正如郭德纲老师所说:“还是先搞笑吧,如果不搞笑那就太搞笑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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