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沸点视频报道,近日,湖南益阳,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纠纷案件。梁先生与徐女士于2015年离婚,孩子梁某某由徐女士继续抚养。
2018年,梁先生得知儿子梁某某改名为徐某某,与母亲相同姓氏,名字有没有更改并不知道。四年后,梁先生以此为由起诉至法院。
法院审理认为,虽然徐女士改名行为欠妥,但是所取名字不违反公序良俗,且其名字已使用四年之久,驳回了梁先生的诉讼请求。
关于冠姓权的问题,近年来随着女权问题逐渐在中国觉醒,这个问题颇受社会关注。冠姓权指的是决定子女姓氏的权利。它并不是某个群体的特定权利,甚至冠姓权并不是一个法律名词。
按照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“子女可以随父姓,可以随母姓”。因此,对所谓“冠姓权”的要求没有那么严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