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消息,微博话题“女子住1楼质问物业为啥要交电梯费”上了热搜榜。
据速看视界报道,河北石家庄一女子入住一楼要交电梯费的视频,引发众网友热议。
视频中女子称自己家住一楼带小院,平时不坐电梯,质问物业为什么要交电梯费。女子强调可以交,但必须要有个理由。
对此,不少网友力挺,称“支持女子维护自己的权益”。
业内人士指出,可能业主从不使用某一共有部分,这并不能否认该共有部分可能为业主实现潜在和无形的作用。
对此,《民法典》做了明确规定:合理,一楼也要交电梯费。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: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。
什么是共有部分?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通俗的理解为没有产权的部分基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。毫无疑问,电梯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。
就电梯而言,虽然一楼业主平日里不使用电梯,不直接从电梯获益,但这并不能代表业主可能因为电梯的正常使用而获得利益。比如,电梯内的广告收入,这部分收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;再比如,建筑物的维护也需要用到电梯,一楼业主也是受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