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一名高三的女高中生因违反了禁止恋爱的校规,被校方要求主动退学,引发了学生早恋是否该被退学、校规是否可以禁止谈恋爱的讨论。
涉事学生认为,校规禁止谈恋爱并不合理,恋爱并没有影响到她的学习,而且要求自愿退学的处理过于严重,彻底打乱了她的人生轨迹,遂将该校告上法庭,并要求赔偿包括转学费用、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704万日元(约合人民币36.8万元)。
11月30日,东京地方法院法官认为,劝学生自愿退学属于强制退学,超过了教育上的裁量,属于违法行为;但校规本身也有其效力,禁止学生谈恋爱、专心学业的要求对照社会一般认知属合理,最终判令学校赔偿该学生98万日元(约合人民币5万元)。
据悉,涉事的堀越高校是日本的“文体明星梦工厂”,分普通科和艺能科,由于该校学生日后可能成为明星、偶像,学校制度非常严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