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委员会11月10日发文称,已根据《数字服务法》正式向TikTok和YouTube发出信息请求。要求这两家公司提供更多信息,说明它们在《数字服务法》下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义务。包括保护在线未成年人的风险评估和缓解措施相关的义务。
TikTok和YouTube必须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向委员会提供所要求的信息。委员会将根据对答复的评估来评估后续步骤,可能需要根据《数字服务法》第66条正式启动程序。
根据《数字服务法》第74(2)条,委员会可以对信息请求中提供的不正确、不完整或误导性信息处以罚款。如果未能答复,委员会可以决定通过决定要求提供信息。在这种情况下,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回复可能会导致定期支付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