橘上游新闻报道,在第二个“全国生态日”到来之际,8月13日,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将一桩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庭审,从法庭搬到了长江边上。
法官以案普法,警醒钓鱼爱好者们,依法文明钓鱼,共同守护好长江渔业资源。
13日上午,江北嘴梁坨的长江边上,知了长鸣,一桩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巡回审判在此举行。
法庭上,喜欢钓鱼的陈某被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在去年11月至12月,多次利用遥控打窝船,将钩数为八个的真铒复钩钓具及饵料投放至嘉陵江江中心水域,从事非法捕捞活动。其中,非法捕捞多尾重数千克的白鲢;两尾重2千克以上的鲳鱼。
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,陈某表示无异议。陈某称,他多次捕捞的鱼,只有一次卖给了路人,其他都被自己食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