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州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报道了一则有趣的案件:一名成年人在游戏中氪金两万余元,却将责任推给年仅3岁的儿子,要求游戏公司以“未成年人充值”为由退款,最终被法院识破并处罚。
据介绍,原告大李以其儿子小李的名义提起诉讼,声称小李在未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,在短短7个月内向某款游戏充值高达21382元,要求平台全额退还。
然而经法院审理查明,这一说法漏洞百出:小李在首次充值时仅2岁11个月,最后一次充值时刚满3岁7个月。该游戏账号频繁在深夜、凌晨等时段登录,游戏聊天中还多次出现“昨晚喝多了”等明显成人化言论。此外,相关支付账号在相关时段还存在网吧扫码消费相关的记录,这些证据均与大李所谓的“3岁儿子独立操作”自相矛盾。
法院最终认定,大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恶意滥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,虚构事实,构成虚假诉讼,遂驳回其诉求,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,责令其缴纳罚款人民币10000元。
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。文章指出,监护人提起虚假诉讼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损害司法权威,更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错误引导。案件的处理结果既展现了司法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戒力度,也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: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善意不能被随意滥用。这对于维护司法权威、市场秩序以及公众对法律的信任,具有积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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