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7日深夜,网民“老谢同学之你谢哥”发布微博,自称名叫谢田飞,曾是李雪琴公司(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)的股东,实名举报该公司财务问题。
其表示,6月17日,“我与李雪琴就《股权代持协议》纠纷一案,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进行了第二次一审开庭。”
该网友称,他曾是李雪琴的合伙人、经纪人,同时也是她段子里所提到的“老板”,李雪琴是他曾经最要好、最亲近、视为家人的人。
该网友曾发文回应“蹭流量”质疑:
有网友说:“你们既然都开始打官司了,为什么拿网上来说?”
我认为,法律赋予了原告在网络上披露事实的权利,也同样赋予被告反驳和抗辩的权利。既然我们立场截然不同,就不能再用“道德”或“情谊”来让我继续沉默。诸如“不爷们”、“不地道”之类的评价,不会打消我继续发表言论的意愿;至于“讹钱”或蹭流量”就更不存在,毕竟存在真实纠纷,非子虚乌有的“碰瓷儿”。我所有对外发言旨在澄清——“一就是一,二就是 二,没有三和四,也不图五和六。”还有,我作为一名业内专业人士,开没有操作“热搜”和“水军”,仅在有限范围内进行传播,我认为这才是所谓的“地道”,也是正道。反之,我曾发布的视频产生的大量评论被删、限流,则显得更为“蹊跷”。
另外,有部分对方粉丝或“小号”说:“你这样做,是在故意抹黑她、断她的前程!毕竟你身份特殊,知道不少内幕。”
我已经说过,我的所有言论均在有事实依据下进行客观披露,并非对任何人或企业进行抹黑、诋毁或捏造是非。坦白说,直到现在,我仍然认可该艺人在业务层面上的能力,否则当初我也不会为了她“上刀山下火海”。
但她能取得今天的成就,我认为我有主要贡献。而对于这些贡献,我理解对方可以不提,但不接受任何人对此进行抹除或篡改!曾经的多少日夜的辛苦付出,如果被抹杀,那坚决不行,我就必须还原真相。
天眼查信息显示,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雪阳,公开信息显示,李雪琴的原名是李雪阳。天眼查信息显示,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是2019年4月,已于2022年6月注销,主要人员有李雪阳和刘斌,股东包括上海酥年文化艺术策划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占股90%,和宁波唯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占股10%。股东信息中并无谢田飞。
天眼查上该公司的变更记录显示,在2021年5月7日,自然人股东李雪阳就退出了,新进的股东就是上海酥年文化艺术策划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。
企查查信息称,2021年5月,李雪琴将所持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0%股权转让给其母亲贾凤春实控的上海酥年文化艺术策划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后续北京十斤文化传媒于2022年6月注销,上海酥年公司于2023年4月注销。
天眼查查关系信息显示,李雪阳与谢田飞曾共同关联的2家公司均已注销,分别是沈阳嗨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、上海樾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