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查查APP显示,近日,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吴京与天创国际控股(广州)有限公司、淮安顶大家居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民事判决书。
被告方为天创国际控股(广州)有限公司与淮安顶大家居有限公司,二者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,擅自将吴京的姓名和肖像用于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。
判决书显示,天创国际控股(广州)有限公司、淮安顶大家居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,并回收、删撤、销毁全部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包装和宣传广告,并向吴京赔礼道歉。
此外,天创国际控股(广州)有限公司须赔偿吴京经济损失、维权合理开支合计21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