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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主“王扁”模仿王源走红 开多号接受打赏规避风险?律师:若侵权可追责

2025-09-25 11:19:52 来源:微博 作者:未知 编辑:宁静海 浏览:loading

近日,一位叫“王扁”的博主,靠模仿明星TFBOYS-王源的wink动作走红。第三方数据显示,“王扁”视频平台账号近30日涨粉19.3万,该账号60s+视频预估报价为40元。此外,“王扁”关联的另一个账号“UFO-王扁”近30日涨粉16.52万。该账号1-20s、21-60s、60s视频预估报价均为1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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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评论区有网友说,该博主开设多个账号,一个账号只用来模仿但是关闭礼物打赏功能,而另一个账号开设打赏功能却不进行模仿。网友说此操作可规避法律风险。

模仿账号关打赏,盈利账号不模仿,“王扁”玩这样的小聪明真的能逃脱法律责任吗?法律专业人士说得很清楚,即便没有直接获利,只要存在侵犯他人名誉权、肖像权等事实,权利人就有权追责。

据最新动态,“王扁”发视频,宣布要“回归原始工作。这种“及时撤退”的举动,说明其本人也意识到自身行为存在法律风险,打算见好就收。众多粉丝和网友都在社交平台上呼吁王源维权,也可见,山寨终究是山寨,模仿得怎么用力,也难掩内在的空洞和虚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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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或许觉得,明星模仿秀一直都有,长得像明星也是种天赋,大家只是娱乐一下,无伤大雅。这种想法,其实是选择性地无视了这一行为背后潜藏的法律风险与道德争议。在流量与利益直接挂钩的当下,模仿和恶搞明星来博取关注,很难摆脱牟利嫌疑。

过度模仿明星牟利,一旦越界,就是侵权。模仿者使用与明星相似的外貌或声音,并且有意或无意地导致公众混淆,误以为是明星本人,这可能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或姓名权。如果模仿者在表演中未经授权使用明星的原创作品,则可能侵犯著作权。通过夸大、歪曲表演等方式丑化明星形象,涉嫌侵犯名誉权。

利用网友对明星的猎奇心理吸引流量卖货,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准则,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。部分山寨明星代言和推荐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参差,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。可以说,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在违法边缘疯狂横跳,滋生出的问题和风险不胜枚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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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王扁”模仿王源走红 被曝开多号接受打赏规避风险https://imgs.gamersky.com/upimg/new_preview/2025/09/25/origin_b_202509251118374041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