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日下发通知: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》,其中通知第六条提到了针对网络主播和打赏观众的部分规定,该规定即日起正式生效,并将于今日至年底前集中开展。
通知第六条精神:平台应对主播和打赏观众进行实名制限制;未成年人不可打赏。同时,针对打赏用户应设置每次、每日、每月的打赏限额,一旦打赏金额超出限额的50%,应有相应提示;超出打赏限额将暂停该观众的“打赏”功能。
除此之外,此次通知中还声明要求平台将主播的打赏设置为“延期到账”,当主播出现违规、违法等问题,将及时返还观众的打赏金。平台同时不得鼓励、暗示观众打赏;主播雇佣水军、暗示明示大额打赏、组织炒作、引诱未成年人打赏等现象一经发现举报,平台需及时进行处理,并及时将名单上报广电总局。
这次的通知旨在规范化网络直播、带货操作、引导良好走向和价值引领;防止三俗等不良文化的影响;并针对未成年人实行一定的保护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