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最高法院周三裁定,人工智能(AI)不能在专利申请中被列为发明人。随着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越来越多,这一决定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。
上述裁决源于斯蒂芬·塞勒(Stephen Thaler)于2018年提交的两项专利申请,一项是食品包装形状,另一项是一种闪光灯。塞勒没有将自己列为发明人,而是将它们归于人工智能机器“DABUS”的名下。然后,他列出了自己对这些专利的个人权利,即对“创造力机器‘DABUS’拥有所有权”。
然而,英国最高法院发现,根据现行专利法,指定的“发明人”必须是“自然人”。最高法院指出:“塞勒已经明确表示,他不是发明人。他的情况是,申请中所描述的发明是由DABUS完成的。他对这些发明授予专利的权利源于他对DABUS的所有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