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月 8 日消息,浙江嘉兴秀洲区传媒中心现公布一起酒后使用智驾案例,驾驶员宋某酒后驾车遭警方查处时辩称系汽车“智驾”试图逃避责任,最终当事车主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刑。
参考通报获悉,驾驶员宋某当天聚餐时喝了白酒和啤酒,饭局结束后“想着家离得近,又觉得有智驾系统”,便通过语音启动车辆智驾,期间把手搭在方向盘上,直到发现交警后才主动接管车辆,手动倒车试图逃避。民警在对该车驾驶员宋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酒气,经抽血检测,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06mg / 100ml,构成醉驾。
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,智能驾驶系统是一项辅助驾驶功能,并不是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,不能取代驾驶员的专注驾驶和准确判断,驾驶员始终是驾驶车辆行为的完全责任人。在驾驶过程中即使开启智能驾驶系统,驾驶员也应保证车辆周边安全,如遇必要情况需及时人工干预或接管车辆(如适当减速、制动、转向等)。本案中,宋某酒后开启智能驾驶系统,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,且存在倒车逃避交警检查的行为,未立即停车主动接受检查,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最终,经秀洲区检察院起诉,秀洲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,判处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三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