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新浪视频报道,10月11日,贵州贵阳,手机店店主王先生通过货拉拉跑腿服务,配送一部价值10999元的手机给客户。
接单骑手取货后却迟迟未送到客户手中,王先生联系该骑手,对方先谎称“马上送到”,随后彻底失联。王先生表示,报警了,通过警方联系到了货拉拉平台,平台提供了该骑手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,但始终无法打通。
王先生已向客户赔付新机,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,若配送过程中意外导致物品丢失,那么责任将先由配送合作商承担,若配送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,配送合作商可向配送员追偿。外卖平台虽非直接雇主,但作为交易组织者,与消费者存在合同关系,若未审核配送员资质、未制定安全规范等管理失职,则需与合作商承担连带责任;同时,平台即便无过错,基于保护消费者原则也应先行赔付,后续再向责任方追偿。若后续调查有证据证明配送员将配送的手机占为己有,且手机价值较高,那么配送员的行为涉嫌侵占或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,应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