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武堂:历史上的“海王”们,为啥都爱喝朗姆酒?

前朝刘沛公
2021-07-01 20:11:40 浏览:0 0

作为世界著名的烈酒之一,朗姆酒在国内相对小众,但凭着其浓烈的口味与低廉的价格也拥有者众多的忠实爱好者,尤其对于曾经纵横四海的海盗与海军们而言,更是无可取代的心头好,他们围绕着朗姆酒撰写出了许多精彩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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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辣却廉价的“鬼见愁”

15世纪时,甘蔗园里的奴隶在处理废料时,意外发酵出了一种烈酒,也即后来的朗姆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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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姆酒不仅烈度极高(酒精度数高达85°),味道也十分古怪涩口,以它也被当地人称为“kill devil”,翻译的通俗一点就是“鬼见愁”,不过和威士忌、白兰地等酒类相比,朗姆酒却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:那便是便宜。在当时,只需要花上两先令六便士便能买到一加仑朗姆酒,无论是种植园主、奴隶工还是在此停泊的过往客商都喜欢它。甚至在后来臭名昭著的“三角贸易”中,商人们还将朗姆酒当成一种货币,成为买卖奴隶过程中的重要一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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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时期的朗姆酒工业大力发展,口感也好了许多

这种具有魅力的饮料在加勒比地区大受欢迎,就连过着刀尖舔血生活的海盗们都得向它臣服。

对于海盗们而言,朗姆酒除了价格便宜、能够为枯燥无味的海上生活带来一丝慰藉外,还有许多独特的用处。要知道,在海上生活最重要的就是淡水,可在当时简陋的储存条件下,海盗们出航前灌在桶里的水没过多久就会变质,甚至滋生出海藻,变得腥臭难闻,无法饮用,但度数极高的朗姆酒却不存在这个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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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诗与象征性自古以来就是密不可分的,一如海盗和朗姆酒。”——村上春树《海边的卡夫卡》

于是海盗们将朗姆酒兑进水里,二者混合之后的产物亦有着不易变质的特性,问题迎刃而解。此外,在战斗过后海盗们还会利用朗姆酒为伤口消毒,避免进一步感染的危险,极大的减少了伤亡。

根据记载,历史上不少著名的海盗都对朗姆酒情有独钟。比如在17世纪大败西班牙舰队的亨利·摩根就是朗姆酒的爱好者,如今全球热销的“摩根船长”朗姆酒,就是以他的名字来命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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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者最爱的摩根船长黑朗姆,口感醇厚,价廉物美

同样热爱朗姆酒的,还有在大西洋一带名噪一时的大海盗:绰号“黑胡子”的爱德华·蒂奇。据记载,他喜欢把朗姆酒掺着火药一同饮下,并经常和船员们喝的酩酊大醉,甚至连他生命的终结都与朗姆酒有关。

1718年11月22日,英国皇家海军在奥克拉库克湾袭击了黑胡子的旗舰“安妮女王复仇号”。在此之前,黑胡子已经和来访的商船船长喝了个通宵,所以遇袭后的他并没有选择逃跑,而是借着酒劲迎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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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人称奇的是,醉酒后的黑胡子并没有丧失理智,而是将两艘皇家海军的军舰诱进一条狭窄的航道,紧接着用大炮齐射,直接击沉了一艘英舰、还对另一艘海军上尉罗伯特·梅纳德所在的军舰造成了重创。

之后,黑胡子见梅纳德仍在甲板上,且周围横尸无数,便掉以轻心率人登上战舰。谁知隐藏在甲板之下的英军突然冲出,将黑胡子及其手下包围。梅纳德顺势拔出手枪击中了黑胡子,但黑胡子不顾满身刀伤枪伤仍向梅纳德冲来,并打断了梅纳德的佩剑,正当他准备劈死梅纳德时,一名英军船员从背后给予了黑胡子的脖颈致命的一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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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这些故事的代代传唱,人们逐渐将朗姆酒和海盗绑定起来,同时也将海盗那狂傲不羁、自由潇洒的形象当做朗姆酒文化的一部分。

随着1881年英国作家罗伯特的小说《金银岛》出版,朗姆酒与海盗之间的关联更是被传播的广为人知。

正如书中写的那样:“它对我既是肉,又是水;既是朋友,又是老婆。要是我现在喝不上朗姆酒,就等于一条给风浪掀翻后漂到岸上的老破船。”字里行间不难看出海盗对朗姆酒那发自内心的狂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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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今天,人们提起海盗便会第一时间想到骷髅旗、眼罩和朗姆酒,它们不止一次的被展现在相关题材的文艺作品中。无论是《加勒比海盗》中的杰克船长,还是《刺客信条4》中的爱德华·肯威,无一不是朗姆酒文化的传唱者。

以女王之名,以朗姆酒之名

公元十七世纪,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年代,那些有意争夺制海权的国家在大西洋一带打的火热朝天。正所谓“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”,长期的海战不仅需要士兵们以命相搏,更是交战双方财力和物力的比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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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法国人、伊比利亚人和意大利人来说,酒水方面的供应根本不是问题,因为这些国家盛产葡萄酒,满地都是果园。虽说在海上难以密封储存的葡萄酒会在数月后失去香醇,但至少不会发生变质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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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至今仍是世界顶级的葡萄酒与白兰地产地

可当同样的状况发生在英国身上时,问题就很严重了。当时的英国在酒水方面能够大量供应给军队的只有啤酒,而啤酒贮藏不当的话就会变质。所以,想要解决酒水的问题,还是得靠英国海军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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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质的啤酒“杀伤力”非常恐怖,就像《巫师之昆特牌》里这样……

直到1655年,英国皇家海军攻占加勒比地区的牙买加,在胜利的喜悦中海军中将威廉·佩恩首次将朗姆酒分发给了士兵们,结果大受欢迎。在此之后,朗姆酒便以席卷之势取代了啤酒,成为了几乎所有皇家海军军舰的配给酒(印度洋海域的军舰仍配给大米酿造的亚力酒)。

从此之后,英舰上是水兵们整日便与朗姆酒为伴,在惊涛骇浪的大西洋里与西班牙、荷兰海军以及同样喝着朗姆酒的海盗们交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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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海军的“无敌舰队”

与此同时,他们的这种狂热导致朗姆酒的需求量与日俱增,那些英属西印度殖民地酿造朗姆酒的种植园主们借此机会大发横财。同时,英国政府想要占有更多蔗糖殖民地的欲望也愈演愈烈。

不过军队毕竟是军队,他们和放荡不羁的海盗不同,整日醉醺醺的士兵们很容易引发一些打架斗殴等纪律性问题。为了针对这一问题,海军部门曾颁布了和配给数量、发放时间有关的问题,但都收效甚微。究其原因,其实还是政府部门以及海军部都不敢对朗姆酒大动手脚,因为这极有可能引发兵变。况且在英国海军那赫赫的战功下,这纪律问题反倒是有些不太显眼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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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1740年,一名名叫爱德华·弗农的海军中将下令在发放朗姆酒之前必须用水、橙汁或柠檬汁稀释,这一情况才得到了改变。因为,领到这种酒的士兵们不仅没有因为酒精度数的降低而闹意见,反而因为调和过后的朗姆酒口感更加丰富而饱受欢迎,弗农将军通过“堵不如疏”这一简单的道理,轻松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,而这种被称为“老格罗格”的酒便是现代鸡尾酒的雏形。

除此之外,加入果汁的朗姆酒还顺便起到了防止坏血病的作用,所以当时弗农将军手下的水兵们都十分健康。后来,拥有诸多好处“老格罗格”酒被其他舰船纷纷效仿调制,其配方一直被延续到今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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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1805年,英法特拉法加海战爆发,英军将领纳尔逊率军大破法国舰队,可他却在胜利之际不幸中弹身亡。为了让纳尔逊的遗体得以回国安葬,士兵们将遗体泡入朗姆酒桶中防止腐烂。可当遗体到达英国时,人们却发现酒桶里的朗姆酒早已被偷偷喝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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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笔者看来,将士们此举不仅仅只是对朗姆酒的强烈渴望,更是饱含了对英雄的仰慕之情。从此以后,朗姆酒多了一个“纳尔逊之血”的名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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