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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网游维权:“告赢了又怎样”式的悲哀

2014-12-17 12:17:32 来源:游民星空[整理] 作者:浮躁涩会 编辑:浮躁涩会 浏览:loading

  最近,国家版权局在“中国移动应用安全媒体融合峰会”上表态,将决打击恶意侵权的行为,包括网络游戏侵权、电影侵权、售卖盗版音像制品和图书等,并且绝不手软。

  前段时间,国家版权局公布刚刚公布过两批针对游戏、电影和盗版影音图书的侵权案件,总计20余件,近期还将公布第三批,打击侵权成果显现。

  不过,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坦言,现在网络上的侵权盗版问题依然相当严峻,“互联网时代,在网络上作品是海量的,给知识版权保护增加了难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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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想与现实,正版与盗版

侵权者也被山寨

  作为互联网产业的一个重要分支,游戏行业一直是侵权发生的重灾区。但由于近年来手游发展对知识产权的大量需求,越来越多厂商开始知名文化产品的IP(知识产权)收购,行业“维权意识”得到提高——许多从业者对这个词谈不上身体力行,但至少常挂在嘴边,已经足够欣慰。

  商业利益推动行业走向规范,这本来是一件好事。但由于游戏业的侵权行为技术难度低、法律层面又难以界定,永远有人愿意铤而走险,这也使得行业净化寸步难行。

  一方面,游戏行业存在作品易复制的属性,可视化的游戏界面、人物造型、可归纳的游戏玩法,都使得“依葫芦画瓢”十分容易;另一方面,只要抄袭者在画面、造型、玩法上稍加改动,法律层面就很难认定其侵权,而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,又有可能产生扼杀创新的问题……

  

  说到底,当技术和法律层面无法完全规范侵权时,只有靠提升“行业自律”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了。冤冤相报何时了,那一头Valve曾经要追究各种“刀塔”手游侵权尚没有下文,这一头《刀塔传奇》就已经被国内同行换皮成功,在海外市场赚的飞起。当你正欣喜于自己在灰色地带游走自如的时候,又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用同样的方法对付你?

告赢了侵权又怎样?

  翻阅最近的案例,难免让人感叹游戏圈侵权成本之低。

  11月12日世纪鹤图、掌聚互动、光宇在线三家公司因侵权《梦幻西游》版权和商标,赔付网易费用100万元;

  11月7日、19日,网易、暴雪状告《卧龙传说》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案胜诉,被告方被责令下架游戏,然而《卧龙传说》其实早在今年2月份就关停了服务器。

  12月8日千橡网景公司因改编《盗墓笔记》移动端游戏超出授权范围,赔偿作者“南派三叔” 12.4万余元……

  从一纸诉状告上法庭,到法院判决尘埃落定,漫长的法律程序走完,侵权游戏要么已经死了,要么撑着没死但也赚够了区区几十万赔偿费用。

  算来算去好像除了一点“声誉损失”,怎么都不亏。况且做法低劣到能被告上法庭并且败诉的抄袭者,一点点名声对他们来说又算什么呢?说不定过一阵子,游戏换套皮还能拿出来再赚一次。

  解决这样的困境,反倒不能单纯责怪从业者素质底。我国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司法经验、普法宣传等都落后于国外发达国家,除了利用商业手段淘汰山寨品之外,苦苦等待法律的完善或许是国内游戏人另一种无奈。

不盗版但也请别糟蹋正版

  不过,从玩家的角度出发,比无良山寨更可恨的,或许就是糟蹋正版了。侵权品可以无视,但当充满童年回忆的动漫、影视被改编翔一样的游戏时,就只能不忍直视了。

  成熟玩法+IP换皮是常见的游戏圈运作手法,尤其是在手游时代,移动端快速开发的特点使得这一模式被发挥到丧心病狂:把《灌篮高手》改成卡牌游戏+动画片剪接;把《仙剑奇侠传》手游里拼凑上《我叫MT》+《大掌门》+《刀塔传奇》的玩法;把《卡通农场》里的蠢牛换成“阿狸”形象然后出款《阿狸农场》……

  虽然上面提到的这些游戏都有正版IP授权,但就算不追究玩法“借鉴”,光是“毁童年”这点,就足够抓出去弹JJ弹到死。

  有人说,IP只是一块遮羞布,挡住的是国内手游厂商浮躁的实质和阴暗丑陋的恶习。有版权意识固然好,但如果这一切只是为了用美好的回忆做诱饵,把人们骗进圈钱的大坑里,那宁愿厂商们从来没有买过这些IP。

  我们玩家想要的只是精良的原创游戏,而不是商家无止境的山寨模仿再加以原创,在这样的网游环境中中国网游前途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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