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老汉自辩】
“觉得司机戏弄我”
“你还有什么要自行辩护的吗?”
“没有。”
法庭上,王老汉对指控的罪名都承认,话不多,只说自己“后悔了”。
被带下法庭后,有记者问他,你为什么要这么做,他开始呜咽起来。
—“我就是觉得他(指司机陈师傅)在弄送(金华方言,有“整人”的意思)我。我以前都坐19路的,其他司机都好的,我腿脚不好,走这5米挺累的。”
—“难道你没想过,车上还有别人吗?”
—“上车前我看了一下,人不多,七八个人都坐在后面的。”
—“这样做会伤及无辜啊!”
—“我没想那么多,就想和他(司机)同归于尽。”
—“那现在这样你后悔吗?”
—“后悔的,那时候太冲动了。”
法官告诉我们,老汉家里人讲,他平时脾气就比较暴躁。
面对王老汉的“指控”,司机陈师傅表示否认,说自己当天公交车是开进站的。
哑火手榴弹 哪里来的?
办案民警说,这是一个67式步兵手榴弹,有些年头了。
万幸手榴弹虽然点火,但炸弹部分没爆炸,可能是年代久远,哑巴了。
王老汉说自己只有小学文化,曾经当过兵,以前是做电工的。
“文革”时期自己是武斗队的,手榴弹就是当时发的,一留就是几十年。
这次和司机陈师傅发生了矛盾,他一下子想起自己藏着的手榴弹。
什么是“爆炸罪”?
检察机关认为,王老汉在公交车上引爆手榴弹的方式,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,只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以爆炸罪追求其刑事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、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同时适用《刑法》第二十三条: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
最后,法官宣布将对王老汉择日宣判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