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顺丰支付(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)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账户管理规定,被合计罚没 210099.51 元(约 21 万元)。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此次处罚所涉金额不大,处罚事由也都是支付机构常见的违法行为类型,但这是顺丰支付首次收监管罚单。
IT之家注意到,顺丰支付先于 2011 年获发央行的互联网支付牌照,后于 2014 年获发央行的银行卡收单牌照。2016 年及 2021 年,顺丰支付成功续展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。后续于 2024 年 8 月换发新许可证,业务类型由“互联网支付、银行卡收单”调整为“储值账户运营 Ⅰ 类、支付交易处理 Ⅰ 类”。
公开信息显示,顺丰支付是顺丰控股旗下的全资控股企业,该企业注册资金 1 亿元人民币,许可经营项目是:经营信息服务业务;互联网支付、银行卡收单。顺丰支付对外投资 1 家公司,具有 13 处分支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