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外媒报道,巴西电子公司IGB Electronica于2000年在该国注册了iPhone商标,该公司今年再次向巴西最高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法院禁止苹果今后在巴西使用iPhone商标。
资料显示,该公司曾在2012年推出一系列品牌名为“IPHONE”的安卓智能手机,并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拥有iPhone商标的独家使用权。
2013年苹果表示IGB未及时在任何产品中使用该商标,请求INPI裁定IGB所获得的商标权无效,但是INPI未支持苹果的请求,驳回了苹果公司对iPhone商标专有权的主张,并指出其决定仅适用于手持式电子产品,保留苹果对iPhone品牌T恤、出版物和软件的专有权。
苹果则辩称,虽然IGB在2000年就已经申请了iPhone商标,但是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在2008年时授予Gradiente该商标的做法实有不妥,因为那时候苹果iPhone已经上市。
最终,苹果和IGB Electronica都获得了在巴西使用该品牌名称的权利,里约热内卢第25届联邦法院的法官取消了IGB的商标专有权,苹果和IGB在巴西市场上共用“iPhone”品牌,这意味着苹果可以在不支付许可费的情况下使用它。2018年巴西高等法院(以下简称“STJ”)维持了下级机构的裁决。
此后,双方为了获得iPhone商标的独家使用权争斗了多次。
今年初,IGB Electronica再次挑起战火,试图推翻2018年双方共同使用iPhone商标的裁决。IGB Electronica在诉讼中称,允许苹果使用IGB率先申请的商标破坏了创新。
巴西最高法院目前已经同意审理该纠纷案。
媒体分析认为,IGB Electronica近年来一直经营不善,亏损巨大,这次诉讼的目的,应该是想从苹果那里捞一笔钱。
此前在其他国家,苹果通常都会花钱购买在当地的iPhone商标使用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