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时代,如果还有一个游戏品牌能左右市场,那么这个荣誉只能属于GTA。让玩家最爱不释手的应该就是后出的几部作品,层出不穷的MOD让游戏的可玩性有质一般的飞跃,哪怕整日沉浸在这个游戏世界也不会觉得厌烦。成功,也是对它最好的嘉奖。
在传说成为经典之前
1988年,苏格兰人大卫·琼斯(David Jones)和许多早期的个人游戏开发者一样,有兴趣,亦有才能,更重要的是有着年轻人下定决心后的冲劲。于是他在那一年成立了自己的游戏公司DMA Design,最初的几款游戏评价尚且不错,让他有信心能把一直以来的梦想变为现实。
1993年,山姆·豪瑟(Sam Houser)和丹·豪瑟(Dan Houser)这对英格兰兄弟同时跳槽到了贝塔斯曼音乐集团新成立的游戏部门BMG Interactive,他们此前并无任何游戏开发经验,山姆只是单纯认为游戏在未来大有可为,不过接下来几年里,他们都没能做出什么像样的成绩。
1995年,这几个人之间终于产生了联系,大卫找上豪瑟兄弟,拿出一个《Race‘N’Chase》的原始草案,他认为这款游戏的卖点会是自由竞速,玩家可以在一个相对较大的城市地图下驾驶汽车以及各种交通载具,对它们任意盗窃,碰撞和破坏。豪瑟兄弟立刻被这个方案所吸引,决定和DMA Design合作为其开发这款游戏,另外在他们的提议下,这款游戏最后的成品就此被正式命名为《Grand Theft Auto》。
游戏最初的试玩版只花了4个月的时间,开发团队则认为他们大概需要18个月的时间来完成这款作品,最后《GTA》初代正式上市是在1997年的10月——已经花了整整两年半的时间。豪瑟兄弟为游戏增加的,不光是偷车然后逃跑这种简单的模式,还有一整个城市的自由探索和高达数百个的互动任务,而它们无一例外都和犯罪相关,抢劫、贩毒、甚至直接炸掉警察局,然后等着被通缉追捕。
当这些细节被泄露出后,《GTA》成了少数还没被发售前就备受指责的游戏,不少国家提前表示将会禁售,但在欧美地区,游戏还是受到了玩家的追捧,认为游戏的自由度和互动性十分新鲜,最终游戏还是获得了市场的认可,以及舆论的批评,这种争议在之后的十多年里注定一直存在。
之后在开发续作的途中,团队发生了重大变化,美国游戏厂商Take-Two在1998年用1420万美元收购了BMG Interactive,后来重组为如今的Rockstar Games,而大卫·琼斯则选择离开DMA Design加入索尼,之后Take-Two继续收购DMA Design获得了《GTA》的全部版权,豪瑟兄弟也因而来到纽约,从此正式开始主导GTA系列。1999年10月,《GTA2》继续在主机和PC上推出,游戏增加了画面的细节和更多的任务及结局,同样的模式依然受到玩家支持,但豪瑟兄弟已经意识到GTA系列如果还希望继续保持吸引力,就必须做出一次更为革命性的飞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