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此时,“惊奇队长”的版权仍属于“福塞特出版社”。因为之前为了宣传“超人”,DC曾将一些《超人》漫画在报纸上连载,并无声明版权,这让《超人》的部分版权属于公共。
所以,花费了12年的时间,DC除了40万美元的赔偿,只证明了“惊奇队长”确实是抄袭“超人”。
DC当年的一期漫画封面,超人高兴的介绍自己的衍生角色(暗示DC的“胜利”)
说了半天,可能很多人会好奇,漫威此时在干什么?“惊奇队长”和漫威又有什么关系?
我们都知道“漫威”这家公司的英文名叫“Marvel”,是“惊奇、奇迹”的意思(“漫威”只是音译)。
“Marvel”是个名词,因为听起来有些逼格,在美国漫画界出现频率较高,就和国内公司起名字喜欢带“龙”、带“天”一样。
漫威公司的前身“时代出版社”,显然也非常喜欢“Marvel”这个词。1939年10月,他们推出的第一部漫画,就叫《Marvel Comics》。
一开始,“时代出版社”只是将“Marvel”当作杂志名字,并未想过创造一个叫“Marvel”的英雄。
直到1967年,当时DC和“福塞特”的诉讼已有结果,虽然“福塞特”还拥有“惊奇队长(Captain Marvel)”的版权,但因为无法出版与之相关的漫画,他失去了“惊奇队长”的商标——美国法律规定,商标的所有权期限为10年,可以延期,但前提是你有使用证明。
谁都能看出,一家叫“Marvel(惊奇)”的公司,拥有一个叫“Captain Marvel(惊奇队长)”的英雄再合适不过了!
所以,1967年,漫威迅速注册了“Captain Marvel”的商标,并以此为名推出了一位超级英雄。
这个过程还有些曲折,另一家叫MF Enterprises的出版社比漫威早一年注册了“Captain Marvel”商标,但因为包含公司名称,在经过五次商谈后,漫威花费4500美元终于把“惊奇队长”拿了下来。
打了十二年的官司,最后革命成果全便宜了自己未来的最大对手,DC这波貌似亏大了。
1972年,DC允许“福塞特出版社”出版和惊奇队长有关的作品,但此时,漫威已拥有“Captain Marvel”的商标权,福塞特可以在杂志里刊登旗下“Captain Marvel”的故事,但无法将其当作封面并让媒体宣传——除非,福塞特愿意支付商标使用费。
1989年,时代华纳收购DC漫画,有钱了的DC在1991年买下了属于福塞特“Captain Marvel”的版权。
但因为每次想要宣传自家的“惊奇队长”,都要向漫威付“商标使用费”,DC选择以“沙赞( Shazam)”为名对该英雄进行宣传,并于2011年“新52”后,正式将其改名为“沙赞”。
而漫威想要拥有“Captain Marvel”的商标权,也不是没有代价的。因为美国的商标所有权只有10年之久,想要延期,漫威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就推出一部和“Captain Marvel”有关的作品,证明自己在使用它。
毕竟,可有不少公司对这个商标虎视眈眈。要不然,DC也不会等到2011年,才把自家的“惊奇队长”改名为“沙赞”。
说到漫威旗下的“惊奇队长”,确实是个很强力的角色,毕竟“惊奇队长”等于“漫威队长”,这已经是官方很明显的暗示了。
不过,为了保住商标权的原因,在过去50多年里,漫威一直在推出和“惊奇队长”有关的漫画,这让他(她)的故事线有点混乱。
目前,我们所熟知的是第二代“惊奇队长”卡罗尔·丹弗斯,她是漫威女性英雄中的代表人物,拥有飞行、敏捷、怪力、免疫、预知、能量吸收、能量爆炸等能力。
明年3月,漫威会以她为主角推出电影。《复仇者联盟3:无限战争(上)》最后彩蛋所预示的新角色,也正是她。期待她在明年5月,《复仇者联盟3:无限战争(下)》的表现。
对了,明年4月,DC也会推出一部超级英雄电影,叫《沙赞!》。啧啧,感觉到时候一定会非常有趣呢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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